各学院(部、中心):
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《关于开展“2016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学会[2016]1号),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推荐工作,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各学院(部、中心)应充分重视此项工作,积极组织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申请,力争在今年的评选工作中取得佳绩。
二、“2016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”评选范围、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详见《评选办法》(附件1)。
三、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
(一)学院申报(4月15日前)【本院申报的教师请于4月8日前将材料交到理科楼112室】
1.申请者根据学会[2016]1号文件的要求,填写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(教育研究类)》(附件2)或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(教育实践类)》(附件3),推荐意见一栏由学院(部、中心)填写并盖章。
2. 凡已获得省级(包括一级学会)及其以上级别的教学成果不能申报。申请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,各学院要严格把关,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创新性,坚决杜绝材料不实和重复报奖等违反学术规范和道德的情形出现。
3.学院统一提交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(申请书及其支撑材料)一式两份,同时提交电子版。电子版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、单位及第一完成人(如:申请书_**学院_姓名、支撑材料_**学院_姓名)。
4.各项材料须于4月1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。书面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(主楼A座202室),电子版文件发送电子邮件至 xjtulihm@mail.lhctzapp.com 。
(二)学校遴选与材料完善(5月23日前)
1.研究生院组织专家,评审申报材料,确定拟推荐成果。
2.拟推荐成果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完善材料。
(1)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;
(2)准备和完善支撑材料(含成果报告、成果应用、效果证明及推荐信等);
(3) 建立网站,展示申报成果,并确保网站至正式颁布评奖结果期间持续正常运行。
3.研究生院组织专家,对拟推荐成果相关材料进行复审。
4.各项材料定稿版本须于5月23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,书面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(主楼A座202室),电子版文件发送电子邮件至 xjtulihm@mail.lhctzapp.com 。
(三)申报人在线提交申报材料(6月1日前)
根据申报类型,在线填写申请书所需信息,由教育成果奖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完整的申请书。在线提交支撑材料,包含:成果报告、成果应用、效果证明及推荐信等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82663853
联系人:李建英 李红梅
电子邮箱: xjtulihm@mail.lhctzapp.com
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
2016年2月29日
2016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.pdf
附件1:评选办法.pdf
附件2: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模板(教育研究类).doc
附件3: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模板(教育实践类).doc